「6-4-3」其實指的是場上守備員的代號。棒球在做紀錄時為了理解方便,將九位守備員按照數字1-9進行編碼,1-9的順序如下圖所示:

因此,6-4-3指的就是6(游擊手)傳給4(二壘手),再傳給3(一壘手)~同理,如果今天是打到二壘方向的球,二壘手(4)接到之後傳給游擊手(6),再傳給一壘手(3),你也可以說是4-6-3的雙殺。同樣的情況還有很多,大家也可以試著思考看看,在場上哪種組合的雙殺是最常見/最罕見的呢?

「6-4-3」其實指的是場上守備員的代號。棒球在做紀錄時為了理解方便,將九位守備員按照數字1-9進行編碼,1-9的順序如下圖所示:

因此,6-4-3指的就是6(游擊手)傳給4(二壘手),再傳給3(一壘手)~同理,如果今天是打到二壘方向的球,二壘手(4)接到之後傳給游擊手(6),再傳給一壘手(3),你也可以說是4-6-3的雙殺。同樣的情況還有很多,大家也可以試著思考看看,在場上哪種組合的雙殺是最常見/最罕見的呢?
關於球場的規格,棒球規則 中有明定各壘包、邊線以及投手丘等距離可供參考,而在外野全壘打牆的部分,僅規定必須超過250英呎(76.199公尺),左右外野距離以325呎(99.058公尺)以上、中外野之距離以400呎以上(121.918公尺)為理想。不過實際在興建球場時並沒有硬性規定,因此每座球場的全壘打牆規格都不太相同。 例如鼎鼎大名的波士頓紅襪主場:芬威公園,就是因為有著特別短的全壘打牆距離,才在左外野興建了「綠色怪物」這堵高牆以阻擋全壘打球。而過去興農牛隊的主場台中棒球場,同樣因為外野狹窄而被稱為打者天堂。另外紐約大都會的主場花旗球場過去則有著寬廣的外野導致全壘打稀少,調整後才接近一般水準。 新球迷可能會問,這樣會不會不公平?其實,除了外野距離外,球場本身還有很多影響球員表現的因素,例如海拔高度、當地風向等等,這些雖然都造成差異,卻也是棒球比賽有趣的一部分。而現代棒球在計算不同球場的數據時,也多半會加權球場因素(Park Factor)來讓數值更為精準。
一個最常見的棒球記分板是長這樣的:

其中,1-9意味著「局數」,下方對應的數字則是「那個半局得幾分」,上面一列是「客隊」,在比賽中「先攻」;下面一列則是「主隊」,在比賽中「後攻」。九個半局加起來的分數就是一場比賽的總得分,記在R(run)那一行。另外H(hit)和E(error)指的分別是安打和失誤,只記一場比賽加總的數字。
這裡還有另一點想補充,主隊因為是後攻(只在下半局攻擊),倘若打完九局上半主隊取得領先,就沒有進行九局下半的必要,比賽直接結束。反過來說,倘若是主隊落後或平手,則主隊只要在下半局取得領先,也可以直接結束比賽。一般會稱為「再見勝」(英文:walk-off),比賽中常常聽到的再見安打、再見全壘打,指的就是在九局下半(或延長賽的任何一個下半局)透過安打或全壘打來終結比賽的情況。
投手犯規是棒球比賽中相當特殊的規則,簡單來說就是「特定投球動作違反規則」。至於什麼是特定動作,雖然在正式的棒球規則中有寫出,但其標準交由裁判自由心證,即使是看球多年的球迷可能也難以正確說出投手犯規的定義,以下附上台灣棒球維基館的 解釋 供參考。 投手犯規會發生什麼事?最明顯的結果便是處罰,所有跑者自動往前推進一個壘包,倘若三壘有跑者,也會直接回到本壘得分。投手犯規的設立,是為了避免投手故意使用奇怪的投球姿勢或動作,來干擾跑壘員或打者。
球數是棒球紀錄中最基礎的層次,一般在轉播時聽到的幾好幾壞指的就是現在的球數。那麼算球數的作用是什麼?最簡單的理解是「累積三好球三振、累積四壞球保送」,因此在一個打席中,最大的球數就是兩好三壞,也就是俗稱的「滿球數」。 那怎樣算好球/壞球呢?在前面的問題中我們提過有些球會故意投在好球帶外,來去引誘打者出棒,而好球帶的定義雖然大致可以是「打者肩膀以下、膝蓋以上,大致與本壘板同寬」,不過實際上每位主審的好球帶都會有差異,雖然部分國家(如韓國)已經採用電子好球帶,但大多數情況下好球帶仍是主審自由心證的項目。總之,只要主審認為這球「有在好球帶內」,就會判定為好球,反之就是壞球啦。 除了主審主觀判定外,只要打者有出棒,無論是打進場內、揮空還是界外球,都算好球一顆。出棒的定義是「棒子超過本壘板中線」,就會被判定為「出棒過半」。這樣說或許有些抽象,球迷朋友可以參考以下的照片:

照片中的紅色直線就是本壘板中線,打者的棒頭(紅色圓圈)處一旦超過這條線,就算是出棒過半啦! 另外,有一種情況雖然仍記好球一顆,但打者並不會因此遭到三振,也就是兩好球後的界外球。兩好球後打者無論擊出多少顆界外球,打席都繼續。但有兩種情況例外,一是打者「以短棒姿勢擊出界外球時」,二是「打者擊出的界外球被接殺時」 ,在這兩種情況下打者會直接被判定出局。
依照比賽規則造成比賽暫停之球就稱為「死球」,而在死球狀態下跑壘員是不能試圖跑壘的,有以下幾種常見情況:
任何運動都有界內界外的範圍,棒球也不例外,界內界外的判定有時候會對勝負造成重大影響,尤其在比分相近的時刻,可說是拼死也要爭取的權益,也因為界內界外的判定需要瞬間反應,考驗裁判的「眼力」與對規則的熟悉度,在引進重播制度後,便經常成為挑戰的案例。 在理解界內界外的判定規則前,先讓我們再次借用前面的這張圖:

我們可以將壘包連線(大致與圖中內野綠色區域相符),形成一個矩形區域,這個區域是判定界內界外的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接著讓我們看看棒球規則中是如何定義界內球的:
界內球(FAIR BALL): 係指擊球員擊出之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規則聽來複雜,但簡單來說我們只要理解前述所說的「壘間連線區」,以及繪於球場左右兩側的球場邊線,就可以了解判定的原則。也就是:「連線區以內,看最終落點;連線區以外,看最初落點」
換句話說,球只要越過了壘間連線區,無論是飛球、滾地,就是以最初的落點做判斷依據,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些車布邊的安打,雖然最後出了界外,但因為越過連線區、最初又落在界內,因此被判定為界內球。反過來說,球只要沒有超出連線區,就依照最後的落點來判定。
另外,如果該球在界內區被球員碰觸到,無論最後的落點為何,都是界內球。這也是為什麼某些界內的軟弱滾地球,我們會看到球員紛紛閃開,就是在賭球「出界」,且避免碰觸的原因。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判定原則,像是球只要碰到壘包就是界內、外野飛球只要打中全壘打標竿就是界內(=全壘打)等等,都是比較細節的規則。下次看球時,如果遇到界內界外的問題,別再看錯啦!
